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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6 16:58聯合報 記者劉明岩╱即時報導
 
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車不再橫行無阻,彰化縣警察局在最近一個月來,已取締1864件交通違規,主要是逆向、超載及騎上慢車道等,其中約8成是外籍移工,警方除了加強宣導外,還配合消保官稽查販售、租賃電動自行車業者,勸導不得改裝及必須張貼合格標章。

電動自行車因歸列慢車,免考照、免稅費,又不用戴安全帽,因而大行其道,尤其是外籍移工成了消費主力,而家庭主婦、老人家、學生使用率也高,卻因違規罰額甚低,及速限從25公里被改裝提升,極易肇事。

根據交通部統計,全台有超過 37 萬輛曾經領有審驗合格標章電動自行車,肇事件數呈現逐年成長,103年發生 826 件,造成 4 死、1179 人傷;去年則發生 2330件事故,造成10 死、3292 人傷;其中彰化縣今年1月到6月,電動自行車肇事有124件,造成67人受傷。

彰化縣議會即曾要求警方加強取締電動自行車交通違規;交通部也要求全台13 縣市大稽查,除了路邊稽查,還針對縣市工業區及風景區稽查周圍販售、租賃電動自行車業者,發現違規就開罰。

彰化縣警局交通隊從上月16日到本月15日針對電動自行車、電動輔助車展開大執法,共查獲1864件,違規對象以外籍移工最多,占約8成,警方表示,主要是移工對我國法令不熟,已要求廠商、人力仲介公司加強宣導。

主要違規樣態是逆向行駛、行駛快車道、超載、夜間未使用燈光、酒駕等,因電動自行車歸列慢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300到600元罰鍰,至於未戴安全帽、違規改裝處罰還待修法,只能先行勸導。

在酒駕部分,酒測值0.15到0.25處600到1200元,如超過0.25則比照一般機車,必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彰化縣政府消保官也結合警方,針對販售、租賃電動自行車業者稽查,消保官林秀蓮說,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車依規定都不能附載乘客,經稽查發現幾乎都違規改裝有後座及踏墊,也未張貼合格標章,都已先行勸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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