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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7 13:25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逃逸外勞阮文水、阮登江被遣返回越南,為求再度來台打工,以美金2500元代價,經由綽號「阿莊」男子協助,自越南河內市至大陸地區,再搭船偷渡至我國苗栗地區,在台中市區被警查獲,台中地檢署今天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罪將兩人起訴。

起訴書指出,30歲的阮文山、31歲的阮登江為越南籍,兩人分別於96年、98年間來台打工,後因逃逸被警查獲,分別於101年遣返出境。

阮文山、阮登江為求再度來台打工謀生,明知依法應持有效簽證或適用以免簽證方式入國的有效護照或旅行證件,經我國內政部移民署查驗許可後始得入境。

兩人未經許可,以美金2500元的代價,經由身分不詳綽號「阿莊」的越南民眾協助,於今年2月間,先搭車自越南至大陸地區,再搭乘船隻偷渡抵達我國苗栗地區的海岸上岸,以此方式偷渡來台。


阮文山等二人,偷渡來台後,前往台北、竹北及台中地區打工,5月9日上午,為警在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與河南路口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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