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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16日 04:09 工商時報 張語羚/台北報導
 
《新經濟移民法》研擬納入中階外籍技術人力留台規定,鎖定來台之產業及社福外勞,凡在台工作滿6年,且取得相關證照,新工作月薪分別達41,000元(41K)、32,000千元(32K),並連續在台居留7年,即可享有類國民待遇。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昨天說,目前我國產業界中階技術人力缺口共計12萬人,而現行在台產業外籍移工,且工作年滿6年者有5萬人,若企業經嘗試仍招募不到人力,才可據此申請外籍中階技術人力,不過需符合41K的薪資門檻。

符合在台工作年滿6年之社福外勞則有5萬人,加計上述產業外勞,兩者共有10萬人,有望成《新經濟移民法》首波適用對象。

此外,來台取得我國高中職以上學歷之僑外生、海青班畢業生等,也是政院鎖定留用之中階外籍技術人力,將鬆綁現行教育部規定高中職以下學校僅開放免簽證來台國家之國民。

凡經企業或雇主招聘成為擁有永久居留權之產業及社福外勞,以及符合薪資條件47,971元之僑外生等,還需在台連續居留7年,且平均每年在台待滿183天,並符合薪資門檻後,使得享有就業保險、勞工退休制度、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等類國民待遇。

對於直接引進中階外籍技術人力,陳美伶表示,暫時不引進,將訂定日出條款,待《新經濟移民法》三讀後,由行政院另訂實施日期,預料會在評估後相當缺工情況下才會啟動。

產業外勞薪資門檻以技術員、機械操作及組裝人員等產業人力,平均總薪資第70分位41,393元為標準;社福外勞則以健康照顧人員平均總薪資第70分位32,000元為標準。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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