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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時間:2018/02/09 18:32 最新更新:2018/02/09 18:32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9日電)花蓮強震已造成12人死亡,其中有3人屬於職業災害,包含菲籍看護及2名飯店人員,勞動部官員今天表示,3名職災勞工的家屬,可領45個月的職災補償。

花蓮6日深夜發生規模6.0地震,花蓮市震度7級,截至目前造成12死276傷5失聯,12人死亡中有3名屬於職災的範疇。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表示,3名職災死者中,1名為外籍勞工,2名為本地勞工,外勞未加保勞保,1名本勞已領老年給付,因此也未加保勞保和職保;另1名本勞死者則有加保勞保和職保。

勞動部官員說,外勞部分若雇主未依照職災勞工保護法給予45個月的死亡補償,勞動部就會依照職保法,補助勞工最低投保薪資新台幣2萬2000元乘以45個月(99萬元),並補助家屬10萬元跟慰問金10萬元。

勞動部表示,外勞部分因有商業保險50萬元,因此可以抵充,總計勞動部補助69萬元,但外勞總計可領119萬元。

官員說,本勞部分分為兩種情況,有加保勞保跟職保的勞工,可申請依照其月投保薪資乘以45個月的職災給付外,勞動部仍有補助家屬10萬元跟慰問金10萬元。

官員表示,另1位沒有加保勞保跟職保的勞工,若雇主沒有給予45個月的職災補償,勞動部依照職保法,補助勞工最低投保薪資乘以45個月,及補助家屬10萬元跟慰問金10萬元,總計119萬元。(編輯:施燕飛/卞金峰)107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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